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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12-17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1.根据《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论文评选工作采用市级学会初评、市专业评审组终评和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三级评审方式■■■◆★★。

  3■★■.在市级以上刊物(含内部刊物,须有省级以上出版批准刊号)上刊登的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论文,也可以参加评选。

  1■■◆.2022~2023年度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日常事务◆■★。联系人★★◆★■◆:市科协学会部毛瑜◆★,联系电话■◆■■。

  2■◆◆.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申报工作★■★◆◆,逾期不再接收,论文受理学会同步完成形式审查工作;5月30日前市级学会完成初评工作,将初评结果汇总后报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5日前市科协完成专业组终评、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拟于8月召开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提交市政府审核通过,同时获奖论文由市政府公布并进行表彰奖励■■◆。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作主旨报告并由会议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论文。参评的论文作者申报时应是在我市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推动我市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实用价值的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综述类论文、科技工作总结◆■★◆■■、试验报告★■◆★★、毕业论文及科普文章★■◆◆、专著等不参加评选◆■。

  为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助力科技自立自强,按照《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常政办发〔2020〕37号文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2023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论文的征集、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市各单位、高校的参评论文根据论文对应的学科领域报各自然类市级学会(协会);各镇、街道、板块及所属企业的参评论文报各镇(街道◆★◆★◆■、板块)科协汇总后,集中报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2.按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原则,凡符合参评条件且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国内、省内先进水平或对推动我市经济建设◆★★★■、生产科研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常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

  3.报送论文应附论文原文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封面复印件和目录复印件各2份。